母亲被诬判 女儿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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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省塔河县法轮功学员宋春媛的女儿吴丹因遭中共警察长期监控及绑架迫害,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前后突然在家中昏倒,三、四天后才被人发现,如今生活不能自理。

吴丹在母亲宋春媛二零一一年被中共绑架、判刑后,一直独自生活。塔河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去年曾对她进行突然绑架、非法审讯,并一直对她进行监控、监听、恐吓,甚至与她有联系的亲朋好友也被监控,吴丹不愿给亲戚朋友带来麻烦,长期把自己关在家里,不与别人接触,每天都在孤独、恐惧,惊吓以及思念母亲中度过。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左右的一天,吴丹突然在家中昏倒在地,直到三、四天后才被人发现,这期间她没吃没喝。后来朋友察觉不妙,从阳台窗户爬进去,把吴丹抱到床上。远方的亲戚闻讯赶来,看到原本健康、积极向上的吴丹,如今卧床不起,腰、腿、脊椎、后背、肩膀等处都剧烈的疼痛,不会站,不会坐,躺着不会翻身,吃饭、喝水、梳洗、如厕,一切日常生活得靠别人,亲戚们得轮班日夜在床前守护,床边一没有人,吴丹就会惊恐的大声喊叫,剧痛使吴丹不时的大声哭喊,痛的汗水湿透了衣衫。吴丹的悲惨处境揪扯着所有亲人的心。

一年前的夜晚,警察闯上门绑架吴丹

因为母亲宋春媛修炼法轮大法,女儿吴丹也多次遭中共警察迫害,她曾三次被绑架,二次被非法关押,多次被审讯、恐吓、逼问,吴丹及与她的亲朋好友的手机、电话、网络长期被监控,吴丹及亲人还时不时的被蹲坑、监视。二零一零年一月,宋春媛再次被绑架后,吴丹又陷入孤独一人的日子。

二零一二年七月八日晚上十点多钟,吴丹已经睡下了,听到有人敲门及邻居喊开门的声音,吴丹打开门,不料几个警察紧跟着邻居、居委会主任进来,他们要吴丹去塔河县公安局一趟。吴丹不去,拿起手机给表姐打了电话。塔河国保大队副队长史伟将吴丹的手机、家门钥匙都抢走,并与四个男警连扯带拽的把穿睡衣、拖鞋的吴丹拖上警车,劫持到塔河县公安局。

在公安局后院的一个屋子里,国保大队长李军等对吴丹进行了连续一天一宿的恐吓、非法审讯,吴丹始终在哭。李军称司法局要求对宋春媛的家人进行调查,配合“转化”宋春媛。李军逼问吴丹:“你在家干什么?跟谁来往有联系?你对宋春媛什么的态度?”吴丹不说。最后警察们在笔录中编写上:“我一定配合做宋春媛的“转化”工作。”李军临走时还恐吓吴丹:“上面说合格了,我们就不找你了,不合格我们还找你。”直到七月九日下午,警察才放吴丹回家。

这次绑架迫害对吴丹的身心造成很重的伤害,回家后与以前判若两人,亲朋好友谁去看她,她都不开门,就是哭,给她打电话时她要不就不接,接电话就泣不成声,整日把自己关在屋里,每天有时吃一顿饭,有时吃两顿饭,有时不吃饭。一看到警察、听到敲门声心就哆嗦。

宋春媛被绑架后,法轮功学员马青玉看到吴丹一个女孩独自生活很艰难,又屡遭迫害,就主动在生活等方面照顾吴丹。谁知塔河县公安局、塔林派出所的恶警们随即就到马青玉家骚扰,并对马青玉夫妇的电话、手机进行监控、监听至今,使马青玉的家庭长期处于磨难中。

宋春媛经历及被迫害事实

吴丹的母亲宋春媛,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铁路职工。一九七五年七月十六日,十九岁的宋春媛遭遇特大车祸而致重度残疾,造成脑外伤后遗症,前胸腰椎关节紊乱,小便失禁,肾积水,后来又转变成了尿毒症,日常生活靠别人护理。宋春媛被疾病折磨的生不如死,一度打算将女儿吴丹送人。吴丹的幼年一直生活在父母、亲友痛苦的泪水中。

宋春媛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完全康复,法轮大法挽救了宋春媛的生命,也挽救了濒临破碎的家庭,从此宋春媛的家庭充满了欢乐,女儿吴丹的生活才有了幸福。

可是中共邪党发起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十四年来,宋春媛曾多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被勒索、遭离婚。吴丹幸福的家不但被打碎了,而且每次母亲被绑架、关押,她都担忧妈妈的生命,她一次一次的去公安局、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给妈妈送衣物,去要人,屡遭恶警们的训斥、推搡;恶警们还时不时的闯上门来骚扰、恐吓、蹲坑、监视。

二零一一年四月,宋春媛因恶人郭立军构陷,再次被塔河县公安局警察李军、李喜忠、史伟、韩德刚、杨凯、王国义、塔林派出所片警李延国等人绑架、抄家、殴打。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宋春媛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至今。

(宋春媛更多被迫害事实请参看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文章《修炼法轮功获重生 传真相被诬判四年》)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大兴安岭地区邮编:165000,区号:0457

塔河县政法委书记室:3661422,副书记室:3609044、3609045
塔河县610办:0457-3609042、3609046

塔河县公安局:
原局长勾兵:13904570515,办:0457-3666743
现局长刘亚友:13359621688
副局长许峰:13604873435,办:3662676,宅:3662282
警察李喜忠、林光
塔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办公室:0457-3663932
大队长李军:13804843102,副队长史伟、韩德刚:13846558007,宅:3672111,王国义、杨凯(女)、吴忠谦:13904574123(原国保恶警)
塔河县公安局其它电话:
局长室:3666743,政委:3666261,副局长:3662435、3662676、3662300,纪检委:3660890,财务室:3603797,秘书科:3605153、3669110,治安科:3601110、3608199,通讯科:3663125,防火科:3662931
塔林派出所:0457-3663945,片警李延国:13846561858、13846561058
塔河县塔林社区居委会:0457-3607651

塔河县法院:审判长郎群、审判员张威:13904573396(住址:塔河县繁荣小区)、赵丽、书记员刘晶。
电话:3666630、2730019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法院:
电话:2712437、2127162
审判长张贵春,审判员张颖巍:15694579989,魏永慧:13845725699,书记员李颖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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